中國時報【李坤建/竹縣報導】
黃姓公務員去年十月從廣告單上,得知台中市某科技公司推銷減肥健康食品,他刷卡購買使用,八十四公斤的體重減了七公斤。有了「成功」經驗後,業務員推銷的其他品項也幾乎照單全收,不但一餐要吞服十六、七顆錠丸,近百萬帳單更鑄成家庭風暴,推銷產品的公司卻毫無責任。
黃男採購的產品遍及防止身體過敏、骨質疏鬆的「維力康」,壯陽用鹿茸精,每次花數萬元不等,最大一筆金額是花了卅一萬元。
黃某不敢讓老婆知道,叫業務員將推銷品和刷卡帳單寄到哥哥的公司裡。因身上錢不夠付,還向銀行信用貸款九十萬元分期支付。直到孩子的學費最近繳交困難,黃妻發覺丈夫消費異常,逼問下黃某才吐露實情。
黃妻怒不可遏,認為丈夫一年賺不了這麼多錢,竟還暪著她買一大堆根本沒有療效的不明藥品,要求丈夫立即向這家販售聲稱「健康食品」的科技公司退錢。
黃某硬著頭皮說明,由於最近購買的這批物品還未超過七天鑑賞期,該公司同意退費卅一萬元,但其他的就沒辦法 。
黃妻認為該公司誠意不足,於是委託律師帶著兩大箱推銷品,昨天向縣府消保官靳邦忠申請調解。黃妻說,一罐藥物要吃完至少也要二、三個月,哪有還沒吃完就繼續強迫推銷,害他丈夫一餐吞的藥丸高達十六、七顆。
黃妻說,丈夫也深感後悔,透露當初因減肥效果不錯,業者以可當代言人、扣抵買藥費用方式,誘惑他上當,如果再不阻止,恐怕有更多的受害人。
該公司何姓行政副總說,公司業務員並未強迫推銷,買賣雙方兩廂情願。不過既已引起家庭糾紛,該公司展現誠意退還一部分費用。
據了解,這家公司曾被南投縣及台中市政府裁罰。消保官靳邦忠說,保健食品包裝盒上並無註明強調特別療效的誇大不實廣告用語,無法請縣衛生局依據食品保健法處罰,不過,已請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注意。
我們深信,胖,有享受美食的權利 ,不胖,也有享受健康的權利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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